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2023年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强化我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营造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发展环境。
《细则》将各市、县(区)党委、政府推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的相关工作部署纳入考核指标;将各市、县(区)查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质量和数量,推荐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典型案例以及落实“驰名商标保护”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纳入重点考核指标;将各类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纳入考核指标。
同时,《细则》还将各市、县(区)建立商标、专利执法指导业务体系,及时请示商标专利等疑难案件,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运行有效等工作也纳入了考核范围。(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