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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次: 自治区十一届五次会议 编号: 第351号 类别: 经济建设类
        主 办: 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 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医保局、宁夏邮政管理局
        案 由: 关于进一步挖掘我区乡村消费潜力的提案
        正 文:

        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还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直以来,城市是我区消费的主战场,农村海量的消费需求还有待唤醒,农村高涨的消费热情还需要呵护。2021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13.0%,与农村广袤的空间、众多的人口相比,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我区应抓重点、补短板,多方面施策、多角度着力,加快农村流通组织建设,让农村消费潜力充分释放。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村收入水平的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5.5%,不仅高于同期收入增速5.1个百分点,也高于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2.1个百分点。但目前,仍有多种因素影响了我区乡村消费的增长,制约着农村消费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一是商业模式单一、网点布局分散、优质供给不足。农村地区商贸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商店等布局少而散,传统的小卖部仍然是零售的主要载体,商业网点建设滞后,面向农村市场的商品相对短缺,广大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二是收入水平偏低、社会保障不足、消费心理谨慎。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额高达22954元,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制约了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而且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公共服务投入仍显不够,养老、医疗、教育、生育等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削弱了本应释放的消费能量。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市场秩序较差、扶持政策缺位。我区农村消费基础设施水平与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交通、物流、网络等短板比较明显。农村消费产品质量不高,消费维权难度较大,导致农村居民消费热情不高。部分农村消费配套政策落实效果不佳,对农村消费的直接影响有限。

        我区扩大消费的难点在农村,后劲也在农村。激发农村消费潜力需要抓重点、破难点、通堵点,持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从而推动消费增长,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一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丰富市场有效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一是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增加农村市场有效供给。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渠道下沉,进入农村进行网络布局,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作用,优化商品供给结构,以适应新一代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二是鼓励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打通农村消费产业生态链,打造批发+零售、销售+服务、线上大网+线下小店的新零售模式,促进农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三是加大农村绿色家电、家居、汽车等大件商品的购置和换新补贴力度,大力挖掘信息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教育文化消费、健康养老消费等新兴消费,以此带动消费的增长。

        二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更新居民消费意识,鼓励农村居民消费。一是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枸杞、葡萄、奶牛、肉牛和滩羊等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加大对农民的职业培训,支持农民返乡就业、返乡创业,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鼓励通过农村土地流转,盘活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手段,不断增加农民租金、分红及利息等财产性收入。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力度,提高报销比例,减少农村居民因大笔医疗刚性支出对消费产生的“挤出效应”。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体系建设,大力提倡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和互助养老相结合,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增加即期消费。三是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在住房、耐用消费品、农用机具等方面开展按揭还贷、分期付款、小额消费贷款等信贷消费业务,以增强农民的购买能力,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

        三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良好消费环境。一是加大农村电网、电视、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建设乡镇商业聚集区和商业中心,增加连锁超商数量,培育消费新业态。二是加强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整合共享物流信息资源,鼓励商贸、供销、邮政各方共享硬件设施和网络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配送效率。三是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农村居民敢于消费、放心消费。四是通过政策引导扶持,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出台具体的扶持农村消费政策,合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升级改造农村消费服务网点,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办理情况:

        魏爱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挖掘我区乡村消费潜力的提案》收悉。围绕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委会同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乡村振兴局等11个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的建议

        一是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紧密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多措并举稳产能、调结构、建体系,着力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增加农村市场有效供给夯实基础。在乡、村建设供销驿站等综合服务站,打造综合服务体系。聚焦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布局,持续深挖农村市场潜力,成功培育银川枸杞、中卫枸杞2个“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流通企业自主进村,其中顺丰快递、京东快递、德邦快递充分利用直营优势,发挥网点密布特点,区内建制村直投率已达到90%以上。

        二是积极发展消费新模式,大力培育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数字化、连锁化经营模式,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推广“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提升网销产品的附加值和品质档次,发展“社区团购+集中配送”“微信小程序+线上商城”等社群电商,推动农产品基地直销,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推动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向农村普及,支持各地利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农村产业主体农副产品、手工制品、生态休闲旅游等农村特色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促进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推广“邮政快递+互联网+特色农产品供销”模式助力脱贫地区发展,全区建制村邮政电商服务站“邮乐购”达到526个,年带动农特产品销售额达亿元以上。

        三是积极拓展大宗消费绿色消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行业组织、流通企业和生产厂商等主体协同作用,深入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惠民行动、宁夏房·车博览会、百姓购车节等一系列活动,以市场上主销的高效智能家电产品和汽车作为销售重点,以全区300多家销售门店为触角,以“启动仪式+联合展销会”及促销大集的形式进行宣传,对家电产品和汽车分别给予价格直降让利,同时联合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通过“专场活动”“下乡进村”等形式让群众享受惠民福利,进一步顺应消费转型升级趋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关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鼓励农村居民消费的建议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出台《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交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公岗安置等惠民政策,为农民劳动力就业提供政策保障。抢抓枸杞、酿酒葡萄、黄花菜采摘等用工旺季,组织农民务工30万人次,大力开展就业帮扶“百千万”行动,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3.6万人。持续加密与福建、新疆、内蒙、青海、浙江、广东等省区的劳务用工对接,大力开展岗位推介、岗前培训、“点对点”集中输送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赴外就业增收,2021年组织赴闽5128人。面向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开展大规模就业技能培训,2021年全区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4.38万人次,有力提升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增强了增收能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2021年共培育农民创业实体6653个,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亿元,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果显着。

        二是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坚持把农业品牌建设作为促农增收的强力引擎,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和品牌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挖掘和推介“老字号”“原字号”“宁字号” 产品,塑强特色品牌,促进产销对接、提升产业效益,已累计创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7个,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3个,打造各类特色农业品牌466个,登记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62个。通过开展系列展销推介活动,让更多特色优质农产品村进城,有力带动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

        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从2014年到2022年连续9年调增基础养老金,在全国率先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将缴费档次由12个档次调整为6个缴费档次,将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调整为200元,同时按照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并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2021年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过优化调整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度。

        四是积极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体系建设,努力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持续增加当期消费。目前,全区累计建成农村老饭桌641个、农村互助院34个,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印发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大运营补助力度,按规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运营补助,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村留守、高龄、经济困难等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落实落细农村困难老人救助政策,将80-89周岁城乡高龄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270元,90周岁以上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对特殊困难老人关爱帮扶,印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防制度的试行意见》等制度措施。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石嘴山、固原、银川市被确定为国家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地区,推动居家养老质量持续提升。

        五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租赁、抵押担保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种养和产业化经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把农村改革作为促农增收的源头活水。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扫尾工作,全区确权到户面积1542.8万亩,确权率达到94.9%。全面完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整省改革试点任务,累计清查核实村集体资产140.25亿元,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423.24万元,实现分红1.41亿元。有序推进平罗县国家级和灵武市、沙坡头区自治区级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启动贺兰县、平罗县农村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盘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通过发展生产、租赁经营、入股分红等形式,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区86.7%的村有稳定的收益,带动农民收入稳步提升。

        三、关于积极发挥政府部门作用,打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建议

        一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完善支农惠农土地政策,做好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保障。统筹市县在国土总体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县域商业体系,合理安排电商物流产业发展用地,推动完善与县域发展、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商业设施体系。强力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在移民区修建道路693.8公里,铺设输水管道1160公里,架设输电线路291.4公里,新建交易市场12个,改建卫生厕所2.5万座,铺设污水管道1326公里,新建垃圾收集设施642个,清理垃圾30.8万吨,栽植绿化经果苗木288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5.52万亩,持续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优化县域商业体系,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对“十四五”期间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全区22个县级寄递物流中心全部完成升级改造,193个乡镇寄递物流站全面运营,所有建制村实现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建成。同时,自治区商务部门会同发改、交通运输等9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商贸物流发展,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物流网络,着力缩小城市与农村商贸物流的发展差距”的基本原则,和鼓励商贸流通、电商、物流快递、运输企业渠道和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工业品、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重点任务。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等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以农村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小销售店为重点场所,以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全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19-2022年,共抽查农资产品762批次,不合格99批次,不合格产品已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畅通农村投诉举报渠道,提供多种线上24小时诉求渠道,积极接收处置农村各类投诉举报,进一步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先后出台稳保促“50条”、消费恢复“30条”、扩大消费“17条”、促消费10件实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优化县域商业体系、流通体系等一系列围绕农村地区的政策措。同时,先后统筹政府促消费资金超2亿元,带动社会投入1.7亿元,商务联动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市、县(区)开展400余场次消费促进活动,并开展了“大干40天,全力促消费”专项行动,推动各地精准开展促消费工作,确保自治区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促消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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