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高技〔2023〕167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的通知》(宁党人才办〔202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就申报2023年工程研究中心人才奖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工程研究中心人才奖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认定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1年以上,目前运行良好;
2.在行业内具有较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强;
3.具有健全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使用、表彰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相关规章制度完备;
4.近3年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稳定,资金支出科学合理;实施的其他人才项目已通过验收。
5.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要求
1.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申请人才奖补项目资金不超过50万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申请人才奖补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申报的人才奖补项目自筹资金不得少于奖补资金。
2.人才奖补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开发、人才引进使用、人才表彰奖励、人才服务保障、人才项目管理等。
3.五市发展改革委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申报工作,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单位填写《自治区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书》(见附件),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申报数量不限。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委(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5043170@126.com)。自治区属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齐荣 0951-5043170,17709510502
附件:自治区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